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EPC)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EPC)已由咸寧市咸安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咸安發改審批字【2024】441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湖北咸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上級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和單位自籌。招標人為湖北興企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寶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EPC)
2、項目編號:HBBH-2024-069
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招標范圍:擬建的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101518.41m2,總建筑面積275452.6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01788m2,地下建筑面積73664.8m2)。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新建A區10F數字經濟孵化中心1棟,建筑面積16978m2; 10F招商展示中心1棟,建筑面積16978m2; 5F科創研發中心4棟,建筑面積共37100m2; 新建B區13F員工公寓1棟,建筑面積20221m2;10F數字經濟孵化中心1棟,建筑面積16978m2;10F數字經濟論壇會議中心1棟,建筑面積16978m2;5F科創研發中心1棟,建筑面積9275m2; 新建C區10F招商展示中心1棟,建筑面積16978m2;10F配套用房3棟,建筑面積共50302m2; 新建地下室(含人防)73664.68m2; 同時購置安裝零碳設施、數字平臺、云服務等相關設備,并配套建設停車場(充電樁1464個)等相關附屬設施。
5、最高限價:111813.64萬元
6、工期:計劃工期約 108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為90日歷天(含完成圖審);施工工期: 990日歷天),工程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7、質量目標: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省市設計規范、條例要求,并通過圖審,符合發包人相關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也稱合格)、施工圖紙及發包人相關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詳見招標公告附錄) 。
2.2本項目 不屬于 政府采購工程及工程相關貨物或服務。
□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R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3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2)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 家;(3)若聯合體中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
3.4其它:_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省市設計規范、條例要求,并通過圖審,符合發包人相關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也稱合格)、施工圖紙及發包人相關要求。
四、獲取方式和獲取時需攜帶的資料
獲取時需攜帶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1)營業執照;(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現場提供)或授權代表證明書(被授權人現場提供);(3)相關資質證書,攜帶本人身份證現場獲取及領取招標文件。
五、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
1、獲取文件時間: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14:30時—17:30時。
2、獲取文件地點:湖北寶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咸寧市咸安區浮山銀桂路大畈八組還建點301號)
六、響應文件遞交開始時間、截止時間、地點
1、遞交文件開始時間:2024年11月25日8時30分(北京時間)
2、遞交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5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3、遞交地點:湖北寶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咸寧市咸安區浮山銀桂路大畈八組還建點301號)
七、招標聯系人
招標人:湖北興企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咸安大道318號(五金機電大市場對面)
聯系人:胡先生
電話:13554324019
八、招標代理機構
代理機構:湖北寶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咸寧市咸安區浮山銀桂路大畈八組還建點301號
聯 系 人:譚工
聯系電話:0715-8688001
九、發布公告媒體
咸寧市廈宇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timalbaugh.com/)
附錄:
附錄一: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EPC)(項目名稱)咸安經濟開發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EPC)(標段/包名稱)
項目 | 要求 | 備注 | |||
資質條件 |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具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聯合體投標的,負責設計部分的聯合體成員無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 |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2023年及之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 | 聯合體投標的,負責施工部分的聯合體成員應滿足。 |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內至少完成過“1項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業績”或“1 項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和 1 項建筑工程設計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或聯合體任意一方滿足即可) | / | |||
信譽要求 | 1.沒有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2.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沒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6.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7.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沒有行賄犯罪行為;8.不存在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第1.4.3項和第1.4.4項規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 | |||
崗位 | 資格要求 | 數量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 (1)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壹級注冊建筑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2)其中,注冊建造師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3)聯合體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擔任,負責本標段(包)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管理;(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 1人 | 根據《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實施辦法》,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 | |
其他要求 | 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主要人員資格 | 設計負責人 | 取得壹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者壹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 | 1人 | / |
施工負責人 | 具備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 1人 | / | ||
/ |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咸政規(2017)8號)第六條(二)“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進一步完善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制度,強化對注冊人員的執業過程監管,在招投標環節不再強制要求提交除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以外的現場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對項目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履職行為進行事中事后監管?!钡囊螅谡袠宋募胁辉購娭埔筇峤怀椖拷浝?、技術負責人以外的現場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 | / | 本標段(包)不再強制要求提交除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以外的現場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 | ||
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 |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但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主要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 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 | |||
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要求 | 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配置合理、品種齊全,可以充分滿足本標段(包)施工需要。 | 聯合體投標的,負責施工部分的聯合體成員應滿足。 |
備注:1. 投標人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擬委任的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1) 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3)因非承 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 120 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